其他事项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09-01浏览次数:351

  1.请新生按《录取通知书》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,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履行 请假手续,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;对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的(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),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
  2.根据学校安排,信创学院(含计算机应用技术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工业软件开发技术、工业 互联网技术专业)、智能商务学院(含电子商务、跨境电子商务、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、现代物流管 理专业)的办学地点在光谷东校区。